青春期心理

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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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为什么开展青少年犯罪研究
  青少年犯罪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普遍现象,它与吸毒贩毒、环境污染并列为“三大公害”,并且居三者之首。它不仅给社会造成很大的的危害,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代人的成长。在英美发达国家,每20秒即发生一起青少年刑事案,我国近年来犯罪显低龄化趋势,尤其是团伙犯罪数量增加,并且具有暴力性、病态享乐性等特征,尤其是在校学生的犯罪率有所上升。中学生一旦沦为少年犯,其日后成为成年犯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。研究表明,一人初次犯罪的年龄越低,成为成年犯的的可能性就越大。两者成相关趋势。
  作为我国市场发祥地之一的温州,自20世纪90 年代以来,经济建设进入快车道,社会全面发展,并向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奋进。在现代化进程中,一些社会问题凸现出来,其中成年人犯罪态势严峻化就是一例。根据我市检查机关统计,1998年被捕14—25岁青少年犯罪案件865人,1999年批捕1036人,2000年批捕1423人。青少年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趋势,且大多为在校学生。
  研究方法及过程
  自2001年进入瓯中的第一学期开始,我们便对研究性课题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学习。了解了什么是研究性学习,如何研究等一系列的内容。第五周,我组成员对研究性学习课题进行了初步选题。在指导老师的指引下,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课题,最终确定课题研究的方向为“青少年犯罪的特点、成因及矫治”。此外,对于所得资料,成员们进行了归类和讨论、分析。同时,我们还通过现场采访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进行实地调查。经过数周的调查和研究,我们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、成因及矫治得出以下结论。

  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
  (一)犯罪年龄低龄化
下表是1998年~2000年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
年份 14~16岁 16~18岁 18~25岁 总数
1998 22 102 741 865
1999 23 152 861 1036
2000 32 191 1200 1423
从上表可以发现:一是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犯罪率逐年增加。2000年青少年犯罪总数比1998年增加了65%。二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突出,2000年未成年人犯罪比1998年增加了80%,其中未满16岁的少年犯增加了45%,尤其以抢劫犯罪上升幅度最大,1998年未满16岁未成年人犯抢劫罪人数是16人,2000年达到26人,上升了63%。

  (二)犯罪主体复杂化
主要表现在:一是在校生犯罪率上升,令人触目惊心的还是出现了在校生杀人、强奸、贩毒等恶性案件。二是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,据2000年统计,在我市全部青少年犯罪中,外来青少年犯罪约占总数的20%-30%。

  (三)犯罪类型多样化
一是侵财类罪虽仍犯占大多数,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,实施侵财的抢劫、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。以抢劫犯罪为例:1998年183人,占侵财类犯罪的38%;1999年189人,占侵财类犯罪的40%;2000年285人,占侵财类犯罪的47%。二是杀人.故意伤害.强奸.贩毒.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逐年上升。下表是近三年来青少年的主要犯罪类型数量统计。


 年份 盗窃 抢劫 伤害 贩毒 强奸 寻衅
  1998 248  183  138   37   23  119
  1999 265  189  162   83   25  174
  2000 362  285  205   100  28  274
  (四)犯罪类型暴力化
他们大都模仿大人作案,甚至一些影视书刊作品中的犯罪手段也被他们模仿使用,动辄持刀伤人(杀人),把持刀伤人(杀人)或相互残杀视为稀松平常的“儿戏”,以致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案件大量上升,犯罪人数与1999年相比增加148%。200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,与1998年相比,杀人、抢劫、故意伤害、强奸等暴力犯罪的青少年人数分别增加了86%、56%、49%和22%。
案例:杨作雨等6人故意伤害案杨等人受叶崇楷指使,为争夺飞云镇东风村托运部的经营权,持刀将该托运部一名无辜的打工青年剁砍数十刀,当场致死。杨等6人中有1人才14岁,3人16岁,2人17岁。
  (五)犯罪形式团伙化
青少年由于受生理、、智力、阅历等因素的影响,作案时容易相互依附,借势壮胆,结成团伙进行作案。根据统计资料表明,近几年来,团伙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,值得注意的是团伙成员趋复杂化,成年人与青少年相互结伙作案增多。这种团伙犯罪形式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。
案例:如陈万松等人劫案中,犯罪嫌疑人共有8人,成员复杂。有成年人,也有未成年人,作案次数多达二十余起,他们时分时合,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,形成了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。
  二、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发因素
个人因素。未成年人正处于、生理发育的高峰时期,他们的生理发育快,状态不够稳定,可塑性大,逆反强,自我控制能力强,好奇好胜,讲义气,再加上法制观念薄弱,容易受外界不良环境影响和刺激,而且在遇到偶然事件的诱导和激发时,往往更易感情冲动,做事不计后果。
家庭因素。当前离婚家庭增多,有的甚至在离异后抛弃未成年人,造成严重社会后果。另外,独生子女现象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。一方面,由于溺爱娇惯,或望子成龙,或粗暴打骂等方法不当,致使未成年子女产生逆反,与家庭对抗,甚至走上犯罪道路;另一方面,由于有的家长沉溺于自己的事业,而无暇顾及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等。这些因素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其不利,甚至使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环境影响而违法犯罪。
学校因素。当前,小学中学的教育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,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现象。有的学校极其歧视“差生”,甚至予以除名、劝退,有的学校课间管理失控等都可能诱发未成年人犯罪。
案例:我市某地尚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单、扬两人合谋绑架同班同学邹某,因勒索5万元巨款没能得逞而持尖刀捅50余刀致邹死亡。案发后,单、扬两人稚气未脱,认为自己这个年龄杀人后,只要赔几个钱就可,不用负刑事责任,这是听老师说的,其中教训不可谓不深刻。
社会因素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,温州地区经济快速发展,城市化步伐加快。然而社会治安管理能力相对弱化,社会制约机制薄弱,尤其是城市治安问题失控。总之,不可否认的,城市化步伐加快推动了我市的现代化进程,同时也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。
  三、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治
(一) 采取以鼓励为主的教育手段,为青少年创设温暖的环境,增强其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。
首先当做的就是治理坏境,尤其是家庭坏境;家长在任何情况下应该做到不对孩子使用暴力。使用暴力、采用高压手段对自己来说是省事、方便的,但从长远的观点看,则是以牺牲孩子的健康和品行的发展为代价。再者家长应多鼓励孩子、关心帮助孩子,尽量减少孩子的挫折感和不适感。家长应当学会发自内心地欣赏自己的孩子,看到孩子身上的独到之处。每个孩子身上都有可爱的特点,关键是要去发现它们,学会欣赏它们。欣赏能增加孩子的自信,增加其自我价值感,起到促使其向上成长的作用。
(二) 引进技术,根据少年犯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教育
有人根据前面的分类将少年犯分成不同的类型,将某一类型的少年犯集中起来,进行特殊教育。例如,对于发展不成熟的少年犯,主要是以提高其社会成熟程度为主,提高他们的智力发展水平和自我帮助的技能,使之能够与他人和睦相处。而对于社会化团体少年犯,主要是通过教育提高其对自己行为危害性的认识,教会他们认识并预见行为的后果,认识到交友的慎重性,并帮助他们掌握一两门生活技能。研究表明这种分类教育是十分有效的。
  目前在教育、改造少年犯方面,应大力重视引进的技术。如:行为疗法、代币券的使用,观察学习,演练等,均可以为改造少年犯服务。至少我们可以在个别少年犯身上从事这类实验研究,考查其效果与过去通行的帮教方法的异同。
  四、我们的思考
  终上研究分析,我们可以发现,现在青少年犯罪趋势严峻。要抑制青少年犯罪率的再次高速上升,社会、学校、家庭必须时刻注意对青少年素质的培养。我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,对青少年的各方面上的“疑难杂症”也会及时做到正确的“医治”。据调查,我市各中小学校对青少年在校的教育抓得较好,经常开展辅导讲座、法制教育讲座等。这一现象是可喜的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教育必定会更加全面、迅速地发展。所以,在校生的犯罪率会有所下降。但要遏制社会青少年的总体犯罪率下降,必须靠全社会群众对糟粕文化的坚持拒绝,须动员全体群众对法制教育、素质、家庭管理的知识进行全面学习。
青少年,需要全社会的关心,抑制青少年犯罪,需要全社会的帮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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